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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市钟吾国际学校住宿生守则

来源: 政教处   发布时间:2013-09-02   
1.自觉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,牢记钟吾国际学校风、学风,争做合格的中学生。
2.严守各项规章制度,尊重生活指导老师及宿舍管理员,服从生活指导老师和宿舍管理员的统一安排。
3.上课期间一律不得进入宿舍,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同意后凭批条方可进入。
4.每天(秋季)6:00起床,整理好有关物品,非值日生6:10前出公寓楼,值日生6:30前出公寓楼,全天一律不回宿舍;每天17:40晚餐;18:50~20:30晚自修;晚自修结束后5分钟内立即回到宿舍,洗漱整理个人内务;严禁在走廊或其它场所活动;严禁大声喧哗、追逐打闹,严禁窜宿舍,以保持室内肃静;每天晚21:00熄灯就寝;睡觉时必须睡在有护栏的一头,以防跌下,确保安全。
5.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,不乱贴乱画;损坏公物及时照价赔偿;节约用水、用电。
6.遵守食堂秩序,爱惜粮食,不得在宿舍用餐,严禁乱倒污水、污物。
7.晚自修课一律在指定教室进行,严格遵守课堂纪律,星期日下午三点至六点间回校,参加当晚夜自修,不得无故缺席,有事须履行请假手续。
8.自觉维护公共卫生,不得将有瓜皮果壳的食物随地乱扔;被褥、洗涮用具等一律按学校统一要求放置。
9.周末或假期一律清校,所有住校生一律回家。
10.同学之间要讲文明礼貌,互帮互助,互谅互让。
11.严禁随意乱窜寝室,严禁走读生进入宿舍;住宿生有事外出必须请假,严禁在校外留宿及擅自留宿外人。
12.不在宿舍内点蜡烛、蚊香,私搭乱接电线;不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;
13.凡中途退宿者,费用一律不退,凡被开除住宿者,费用一律不退,一年内不得住宿。
14.手机等电子新产品对学生的弊大于利,我校禁止寄宿生将手机带入校园,如有发现,立即没收并教政教处保管,学期结束后由家长到政教处领取;
15.熄灯后准时就寝,不得在宿舍内讲话、走动、吃零食,保持寝室内安静;熄灯后不得使用台灯,手电筒等照明设备;
16.住宿生有下列不良行为,对违纪学生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取消住宿资格。
(1)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在外留宿者或不服从管理翻越围墙、大门者;
(2)打架斗殴,辱骂他人,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;
(3)携带管制刀具;
(4)故意破坏偷拿公私财物;
(5)点蜡烛、蚊香,私搭乱接电线;
(6)没有请假未经批准不及时回校者;
(7)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后仍违反校规校纪者;
(8)宿舍内卫生长期较差,经教育仍不能改善的;
(9)多次不按时熄灯或熄灯后讲话的;
(10)多次不服从生活指导老师和宿舍管理员管理的;
(11)故意将垃圾扔在走廊、公共浴室、楼道等公共场所的;
(12)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。
17.违规用品:
(1)手机等通讯工具;
(2)学习机等电子产品;
(3)强光手电筒、激光手电筒等照明设备;
(4)热得快,电热毯,暖手宝等大功率电器。
1.自觉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,牢记钟吾国际学校风、学风,争做合格的中学生。
2.严守各项规章制度,尊重生活指导老师及宿舍管理员,服从生活指导老师和宿舍管理员的统一安排。
3.上课期间一律不得进入宿舍,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同意后凭批条方可进入。
4.每天(秋季)6:00起床,整理好有关物品,非值日生6:10前出公寓楼,值日生6:30前出公寓楼,全天一律不回宿舍;每天17:40晚餐;18:50~20:30晚自修;晚自修结束后5分钟内立即回到宿舍,洗漱整理个人内务;严禁在走廊或其它场所活动;严禁大声喧哗、追逐打闹,严禁窜宿舍,以保持室内肃静;每天晚21:00熄灯就寝;睡觉时必须睡在有护栏的一头,以防跌下,确保安全。
5.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,不乱贴乱画;损坏公物及时照价赔偿;节约用水、用电。
6.遵守食堂秩序,爱惜粮食,不得在宿舍用餐,严禁乱倒污水、污物。
7.晚自修课一律在指定教室进行,严格遵守课堂纪律,星期日下午三点至六点间回校,参加当晚夜自修,不得无故缺席,有事须履行请假手续。
8.自觉维护公共卫生,不得将有瓜皮果壳的食物随地乱扔;被褥、洗涮用具等一律按学校统一要求放置。
9.周末或假期一律清校,所有住校生一律回家。
10.同学之间要讲文明礼貌,互帮互助,互谅互让。
11.严禁随意乱窜寝室,严禁走读生进入宿舍;住宿生有事外出必须请假,严禁在校外留宿及擅自留宿外人。
12.不在宿舍内点蜡烛、蚊香,私搭乱接电线;不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;
13.凡中途退宿者,费用一律不退,凡被开除住宿者,费用一律不退,一年内不得住宿。
14.手机等电子新产品对学生的弊大于利,我校禁止寄宿生将手机带入校园,如有发现,立即没收并教政教处保管,学期结束后由家长到政教处领取;
15.熄灯后准时就寝,不得在宿舍内讲话、走动、吃零食,保持寝室内安静;熄灯后不得使用台灯,手电筒等照明设备;
16.住宿生有下列不良行为,对违纪学生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取消住宿资格。
(1)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在外留宿者或不服从管理翻越围墙、大门者;
(2)打架斗殴,辱骂他人,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;
(3)携带管制刀具;
(4)故意破坏偷拿公私财物;
(5)点蜡烛、蚊香,私搭乱接电线;
(6)没有请假未经批准不及时回校者;
(7)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后仍违反校规校纪者;
(8)宿舍内卫生长期较差,经教育仍不能改善的;
(9)多次不按时熄灯或熄灯后讲话的;
(10)多次不服从生活指导老师和宿舍管理员管理的;
(11)故意将垃圾扔在走廊、公共浴室、楼道等公共场所的;
(12)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。
17.违规用品:
(1)手机等通讯工具;
(2)学习机等电子产品;
(3)强光手电筒、激光手电筒等照明设备;
(4)热得快,电热毯,暖手宝等大功率电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