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区) 教育局,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, 市湖滨新区教育局, 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,市洋 河新区教育局, 市直有关单位:
为做好我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, 根据《省教育厅 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》 (苏教人函〔2021〕23 号)精神, 经与市人社部门会商,结合我 市实际, 现将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推荐评选条件
各县(区) 教育局,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, 市湖滨新区教育局, 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,市洋 河新区教育局, 市直有关单位:
为做好我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, 根据《省教育厅 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》 (苏教人函〔2021〕23 号)精神, 经与市人社部门会商,结合我 市实际, 现将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推荐评选条件
1.推荐资格条件、推荐要求及有关政策口径按照省厅文件要 求执行。
2.根据省教师交流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有关规定, 公办义 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原则上应有 2 所及以上学校任教经历(任教 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),或 2 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非热点学校任 教经历。距法定退休年龄 5 年以内的教师和乡村教师除外。 另根 据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流动工作的意见》 (宿政办发〔2014〕165 号) 要求,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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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级教师称号, 须有 2 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。任 教经历须经现任教学校、任教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、县(区) 教 育局确认。
3. 为发挥特级教师在本地的示范引领作用, 所有申报人承诺 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, 自入选后 3 年内不调离现任教县(区) 教育系统, 5 年内不调离宿迁市教育系统。对违背承诺者, 将报 省教育厅提请省政府撤销其江苏省特级教师资格, 取消其特级教 师待遇。
二、评选推荐程序
严格按照省厅文件和《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》中 规定的评选推荐程序和办法进行,各县(区) 教育局、市直单位 分别成立评选推荐小组, 按照管理权限, 负责本区域、本单位评 选推荐工作。
三、评选推荐要求
1.特级教师是“ 师德的表率、育人的模范、教学的专家、 示 范的先进” 。各县(区) 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特级教师评选
工作,认真做好本地区推荐工作, 准确把握条件标准, 宁缺勿滥, 严格遵照推荐程序, 严格审核推荐材料, 严肃评选工作纪律, 确 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确保评选工作社会高度认同。
2.严格把握评选标准, 坚持好中选优,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人员一律不得推荐上报,坚持在达到基本评选条件的前提下, 向 一线教师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、乡村学校教师、长期担任班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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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教师倾斜。推荐评选过程中, 不唯论文、不唯表彰, 师德为先, 实绩为重。
3.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公示工作。 推荐工 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, 严格材料审核和公示, 切 实做到“ 四公开” ,即公开评选条件,公开述职,公开展示申报 材料, 公开推荐人选。申报材料中, 凡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 和所属教育局分别对照原件审核确认,审核人亲笔签名(相关证 明认定均需基层学校校长亲笔签名) 并加盖单位公章,对因审核 不严出现错误的, 将追究材料审核人、证明认定人责任。
四、评选推荐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
各县(区)教育局 、市直学校位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前向 市教育局报送以下材料:
1.评选工作总结; 2.公示情况报告(包括学校和县(区)公示照片或截图); 3.特别推荐人选事迹及推荐意见; 4.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汇总名册(一式 2 份,
并另附 Excel 格式电子版);
5.推荐人选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, 照片背后标注单位、 姓名(每人 1 张,由各县(区) 教育局、市直单位统一装入一 个信封);
6. 民主测评原始表 (每人一袋,统一交至市教育局)。 7. 每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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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 )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申报表(一式 4 份,特 别推荐人选 30 份, 普通白底 A4 纸正反打印, 另提供 word 格 式电子版);
(2 ) 民主推荐汇总表;
(3 )现场教学评价表(待通过市里评选, 由市教育局统一 放入);
(4 )教研成果评价表(待通过市里评选, 由市教育局统一 放入);
(5 )申报表第五项中所填报的本人代表作原件,课题含立
项与结题报告(复印件, 加盖单位审核章) ,教师不超过 3 项, 教研员不超过 5 项;
(6 )其他特色亮点材料 1 项;
(7 )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公示表;
(8 )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、聘书、 兑资表、《特级教师申 报表》 中填写的各类获奖的证书;
(9 )承担课题反映应用推广价值的证明材料、发明专利证
书等;
(10)近 6 年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或正式出版的论著、参 编的教材(含校本教材);
(11)《特级教师申报表》中填写的开设公开课、示范课, 担任教师发展共同体领衔人或导师, 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比赛获 奖的证明材料;
-4-
(12)近 6 年教学课表、教学工作量认定表和中层以上管 理者听课记录;
(13)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 2 年以上认定表。
以上个人推荐材料中, 1-6 项材料不装订,单独装袋; 7-13 项材料装订成册, 单独装袋,然后装入一个大袋子里。
所有申报材料请统一用A 4 纸打印、复印。 所需电子版材 料由各县(区)、市直单位统一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。
材料报送地址: 宿迁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504 室,
联 系 人 : 陆 丽 丽 , 联 系 电 话 : 84389575 , 电 子 信 箱 :
sqjyjrsc@126.com。逾期不报视为无。
附件: 1. 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
2 .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公示表
3 .近六年教学工作量认定表
4 .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
教 2 年以上认定表
5 .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材料目录
6 .个人申报承诺书
宿迁市教育局 2021 年 9 月 17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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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推荐资格条件、推荐要求及有关政策口径按照省厅文件要 求执行。
2.根据省教师交流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有关规定, 公办义 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原则上应有 2 所及以上学校任教经历(任教 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),或 2 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非热点学校任 教经历。距法定退休年龄 5 年以内的教师和乡村教师除外。 另根 据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流动工作的意见》 (宿政办发〔2014〕165 号) 要求,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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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级教师称号, 须有 2 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。任 教经历须经现任教学校、任教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、县(区) 教 育局确认。
3. 为发挥特级教师在本地的示范引领作用, 所有申报人承诺 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, 自入选后 3 年内不调离现任教县(区) 教育系统, 5 年内不调离宿迁市教育系统。对违背承诺者, 将报 省教育厅提请省政府撤销其江苏省特级教师资格, 取消其特级教 师待遇。
二、评选推荐程序
严格按照省厅文件和《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》中 规定的评选推荐程序和办法进行,各县(区) 教育局、市直单位 分别成立评选推荐小组, 按照管理权限, 负责本区域、本单位评 选推荐工作。
三、评选推荐要求
1.特级教师是“ 师德的表率、育人的模范、教学的专家、 示 范的先进” 。各县(区) 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特级教师评选
工作,认真做好本地区推荐工作, 准确把握条件标准, 宁缺勿滥, 严格遵照推荐程序, 严格审核推荐材料, 严肃评选工作纪律, 确 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确保评选工作社会高度认同。
2.严格把握评选标准, 坚持好中选优,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人员一律不得推荐上报,坚持在达到基本评选条件的前提下, 向 一线教师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、乡村学校教师、长期担任班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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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教师倾斜。推荐评选过程中, 不唯论文、不唯表彰, 师德为先, 实绩为重。
3.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公示工作。 推荐工 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, 严格材料审核和公示, 切 实做到“ 四公开” ,即公开评选条件,公开述职,公开展示申报 材料, 公开推荐人选。申报材料中, 凡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 和所属教育局分别对照原件审核确认,审核人亲笔签名(相关证 明认定均需基层学校校长亲笔签名) 并加盖单位公章,对因审核 不严出现错误的, 将追究材料审核人、证明认定人责任。
四、评选推荐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
各县(区)教育局 、市直学校位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前向 市教育局报送以下材料:
1.评选工作总结; 2.公示情况报告(包括学校和县(区)公示照片或截图); 3.特别推荐人选事迹及推荐意见; 4.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汇总名册(一式 2 份,
并另附 Excel 格式电子版);
5.推荐人选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, 照片背后标注单位、 姓名(每人 1 张,由各县(区) 教育局、市直单位统一装入一 个信封);
6. 民主测评原始表 (每人一袋,统一交至市教育局)。 7. 每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:
(1 )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申报表(一式 4 份,特 别推荐人选 30 份, 普通白底 A4 纸正反打印, 另提供 word 格 式电子版);
(2 ) 民主推荐汇总表;
(3 )现场教学评价表(待通过市里评选, 由市教育局统一 放入);
(4 )教研成果评价表(待通过市里评选, 由市教育局统一 放入);
(5 )申报表第五项中所填报的本人代表作原件,课题含立
项与结题报告(复印件, 加盖单位审核章) ,教师不超过 3 项, 教研员不超过 5 项;
(6 )其他特色亮点材料 1 项;
(7 )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公示表;
(8 )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、聘书、 兑资表、《特级教师申 报表》 中填写的各类获奖的证书;
(9 )承担课题反映应用推广价值的证明材料、发明专利证
书等;
(10)近 6 年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或正式出版的论著、参 编的教材(含校本教材);
(11)《特级教师申报表》中填写的开设公开课、示范课, 担任教师发展共同体领衔人或导师, 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比赛获 奖的证明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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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2)近 6 年教学课表、教学工作量认定表和中层以上管 理者听课记录;
(13)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 2 年以上认定表。
以上个人推荐材料中, 1-6 项材料不装订,单独装袋; 7-13 项材料装订成册, 单独装袋,然后装入一个大袋子里。
所有申报材料请统一用A 4 纸打印、复印。 所需电子版材 料由各县(区)、市直单位统一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。
材料报送地址: 宿迁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504 室,
联 系 人 : 陆 丽 丽 , 联 系 电 话 : 84389575 , 电 子 信 箱 :
sqjyjrsc@126.com。逾期不报视为无。
附件: 1. 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
2 .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公示表
3 .近六年教学工作量认定表
4 .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
教 2 年以上认定表
5 .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材料目录
6 .个人申报承诺书
宿迁市教育局 2021 年 9 月 17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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